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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怡璇/屏東報導
20多年前,在屏東純樸的鄉下,發生了一起凶殺案,一名林姓男子當著國小兒子的面前拿菜刀砍死妻子。兒子目睹媽媽被爸爸殺死的這一幕,心理的陰影至今仍揮之不去,當時爸爸逃過死刑,被判刑15年,即便爸爸出獄後,父子倆不相往來。多年前殺妻的男子出獄後,生活潦倒又出車禍,行動不便,謀生困難,便向屏東地院訴請兒子負起扶養義務,遭兒子悍然拒絕,法官認為兒子拒養有理,駁回林男請求,可上訴。
時間回到26年前的那一晚,家住屏東的林姓男子與李姓妻子,又在家裡吵架了,這次吵到不可開交,林姓男子竟然衝到廚房拿起菜刀猛砍妻子頭部,當場血水噴濺,血肉模糊,妻子當場死亡,更可怕的是,就讀國小兒子,親眼目睹爸爸殺死媽媽的案發經過,看到媽媽慘死在爸爸刀下,這麼小的孩子怎麼承受得住這種心理壓力。隨著爸爸入獄服刑,兒子慢慢走出傷痛。而就在前年,爸爸出獄了,發生車禍,生活無法自理,這時候他想到還有一名兒子,竟然向法院訴請兒子要扶養他的義務,如果是你,你服氣嗎?你願意養爸爸嗎?
法院循線找到兒子,兒子在法庭上當庭拒絕扶養親生父親,因為父親當年在他面前砍死母親那一幕,是他成長過程揮之不去的夢魘,他無法原諒父親,甚至在過去20多年來,他和父親沒有見過面,親情疏離,請法官駁回林男訴求,免除他的扶養義務,法官審酌,引用民法1118條之1規定,對負扶養義務者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因此駁回林姓男子的扶養義務請求。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7%95%B6%E5%85%92%E9%9D%A2%E7%A0%8D%E6%AD%BB%E5%A6%BB-%E5%87%BA%E7%8D%84%成長書桌澄瑩人體工學澄瑩書桌椅澄瑩書桌澄瑩書桌椅澄瑩人體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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